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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和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改革 ...

2019-07-15 08:2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和《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9日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

为推动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平台能级,充分发挥大平台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动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升级扩容

(一)发挥产业集聚区利用外资的主平台作用,引进优质外资项目集群,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国际产业合作园。(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二)加快编制前湾新区空间规划。(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三)研究制定前湾新区开发建设计划,明确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等建设任务。(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四)全力打造汽车制造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引进智能终端、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构筑宁波智能制造新高地,带动余慈产业片区联动发展。(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二、推进互联互通大交通体系建设

(五)加快推进沪嘉甬跨海铁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慈溪市政府)

(六)加快杭甬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杭甬复线二期(小曹娥—上虞界)前期工作,打通大湾区南岸沿线通道。(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七)加快大湾区南岸城市组团建设,推进十一塘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建设,加快打通胜陆公路二期余慈中心连接线,形成互联互通快速交通路网体系。(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八)加快宁波至余慈城际铁路的前期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九)加快推动跨沪甬杭州湾二通道研究谋划工作。(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资源保障协调机制

(十)贯彻落实“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改革文件精神,提高新增项目落地标准,加快推进5G试验商用试点和智慧园区建设,推进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一)综合考虑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在能源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助力建设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十二)加强用地保障,支持杭州湾新区在统筹计划指标安排、规划调节机制规模申请、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三)加快杭州湾新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十二塘和建塘江等已围区域,加快开展生态评估,编制生态修复处理方案。根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做好后续项目用海报批工作,引导重大项目在围垦区内落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

四、推进招商队伍建设

(十四)进一步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招商队伍绩效考核机制,打破招商人员的身份、编制界限,实施招商人员收入与招商业绩相挂钩,逐步建立一支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市场化招商队伍。(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

五、深化完善独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十五)为更好发挥“试验田”作用,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规定,切实保障实质性履行相关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职责,力争“审批不出区”。(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委编办、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十六)进一步优化目标考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最大化地发挥杭州湾新区的体制机制优势。(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

六、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十七)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行模式,对“区中园”可以尝试公司化管理模式。(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

(十八)谋划推动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镇改街道有关工作。(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

(十九)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依托社会和市场力量补充行政事业编制缺口。(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快谋划布局一批专业性平台

(二十)依托康养小镇、海泉湾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依托杭州湾国家级湿地公园、方特系列主题公园、海底温泉等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全力推动沪甬产业、人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

为推动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平台能级,充分发挥大平台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升级扩容

(一)推动申报创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把梅山保税港区纳入宁波片区范围,形成片区区块有机联动,远期对标创建自由贸易港。(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宁波海关、市发改委、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明确集聚区开发建设空间范围,组织制定集聚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定位,结合新一轮空间规划做好落地实施保障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推进“五个试验区”建设

(一)打造国际供应链创新试验区

1.推动成为口岸法规调整试点区域,有序改革现行口岸管理体制,推进关检业务全面融合试点。(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探索实行高标准的“一线全面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发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口岸监管全程无纸化和电子化。(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谋划推动梅山、穿山两港合一,在口岸监管上,统筹设立口岸监管机构。(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打造多式联运功能平台,按照国家对宁波参与建设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推动定班定点的江海班轮联运服务。(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将罗汉松特定口岸升级为“不限品种、不限国别”双不限口岸,推进梅山国际景观植物园建设,解决海关和农林部门的“双重监管”问题。(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争取增加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查验点。(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打造中国新金融创新试验区

1.打造“科技+金融+产业”的金融创新试验区,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建立产业与基金对接机制,瞄准“246”产业集群发展方向,逐一开展产业项目引进合作。(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2.复制应用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争取在跨境电商和大宗商品人民币结算量上实现突破。(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宁波银保监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探索跨境投资便利化,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宁波制造业转型升级。(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行市中心支行)

5.试点放宽投资宁波区域内先进制造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门槛,允许经营范围内实现资本项下结汇。(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做好梅山新金融产业潜在风险防范,确保金融产业安全健康运行。(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金融办)

(三)打造国际科创合作试验区

1.以国家“111引智基地”为基础,申报创建“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推进国际人才项目落地。(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建设离岸科技创新高地,允许梅山注册外资研发机构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允许外资研发中心共建科技创新产业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建设国际供应链、海洋生命健康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梅山申报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项目。(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建设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把梅山打造成为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的高地。(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打造国际人文交流合作试验区

1.适时公布梅山游艇停泊水域,将梅山水道南北两坝之间的水域作为当前游艇、帆船的通航水域,逐步扩大活动范围至象山港海域。(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宁波海事局、市交通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申报省级“宁波梅山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待时机成熟再上升为国家级,争取涵盖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的便利化、降低部分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进口关税、对境外医师执业、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准入等核心政策。(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3.调整优化现有港口功能,研究国际邮轮港建设。推动游艇、帆船等海上旅游产业发展。(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宁波海事局)

(五)打造国际近零碳排放试验区

1.申报创建国际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在此基础上建设区域智能微电网。(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3.提升港口物流信息化水平,优化交通组织,提升运输能效。(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建立市级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一)加快推进《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梅山片规划调整,推动项目用地功能调整,确保区域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二)推动六横大桥项目建设,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舟山市的沟通衔接,尽早启动宁波段先行开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动梅山城际铁路规划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四、健全资源保障协调机制

(一)复制应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优化梅山与北仑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构建实施集聚区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深化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优化“市级领导、北仑统筹、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理顺梅山“三个平台”的关系,明确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畅通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与北仑区之间的干部交流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北仑区委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审批权限,确保开发建设、经济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不出区,力争民生领域行政服务不出区。(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发改委、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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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始建于1999年,是宁波市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成为全国第一家由省级高新区成功升级的国家高新区。2013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决定以高新区为核心依托建设新材料科技城,规划面积约55平方公里,力争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和宁波创新驱动先行区、新兴产业引领区、高端人才集聚区、生态智慧新城区(简称“四区一中心”)。 高新区2009年被列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行列;201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首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单位;2012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考核验收;2013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检验检测示范园区。 近年来,宁波高新区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扎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了研发园、软件园、创业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积极实施“一区多园”发展,有效发挥了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高新区集聚了全市约1/3的重点科技研发机构、1/2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3的检测认证机构。不断深化与大院名校大企业的合作,引进共建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中国石化宁波技术研究院、中国电科海洋电子研究院、宁波浙大软件学院、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IBM中国宁波开发中心、工信部电子五所等一批重点研发机构。建成了60万平方米的孵化基地,拥有4家国家级孵化器,积极举办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等“三创大赛”,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的创业孵化体系。加快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积极实施“高新创业精英”计划,促进高层次人才向科技城集聚,科技城已申报入选和引进国家“”人才25名,浙江省“”人才38名,入选宁波市“3315计划”创业创新团队21个、人才56名,为推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高新区积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高端制造业,建成了国家火炬计划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绿色能源与照明特色产业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电子信息材料分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四大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等新经济业态,大力培育研发设计、检测认证、软件与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打造新兴产业平台,正在加快建设IBM智慧物流产业园、宁波智慧园、文化创意产业园、检测认证产业园、新材料国际创新中心等一批专业型产业园。 产业导向 一、新材料产业 宁波是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之一,连续多年持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2012年实施的科技领航计划,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宁波在新材料产业领域已经形成竞争优势,2012年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近1000亿元,在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合成新材料等三大细分领域已形成全球性影响。宁波新材料创新资源丰富,集聚了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一大批高校和科研机构。新材料发展载体支撑有力,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是集聚新材料创新资源的主要平台之一,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二、现代服务业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积极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以现有以及即将建成商务楼宇为载体,在核心城区重点鼓励发展以现代物流、创意设计、金融保险服务、法律咨询、会计审计、房产经纪、会展管理,检测认证、科技中介、管理咨询、广告策划,软件及互联网、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实现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 三、高新技术制造业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高新技术制造业: 高性能金属材料: 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粉末冶金汽车结构材料和特种钢材料。 先进高分子和合成新材料: 改性通用塑料、合成橡胶、高性能工程塑料,绿色高分子材料及加工技术,高分子膜材料等功能材料。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 平板显示材料、磁控溅射靶材材料,电子封装材料、硅基材料等关键信息材料,新型传感器、芯片等产品。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军民两用高性能纤维及其制品,高性能碳纤维材料。 无机纳米材料及技术: 石墨烯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无机纳米粉体、微纳薄膜涂层等纳米技术及材料。 特种功能材料: 以锂电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代表的新能源材料,高性能海洋新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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